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2      访问次数: 2704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我院可以推荐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我院可以推荐1

优秀教学团队:我院可以推荐1

三、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申报部门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

3.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四、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所在高校统筹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院视情况统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复印件经院党政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于202012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01室),电子材料发至kdrs@njmu.edu.cn(邮件标注主题)

联系方式:0518-80689519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docx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docx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党政办公室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