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连云港市人才发展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2      访问次数: 1617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持续提升连云港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服务和推动实现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目标要求,市人才办、市社科联组织开展2021年度连云港市人才发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推动人才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我市人才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实现连云港“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思想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

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较强调查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成员中原则上须有连云港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优先支持人才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

2.申报选题

2021年度人才发展课题选题(见附件1)共7项,其中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4项。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既定的选题进行申报,不缩小、偏离或调整既定选题的研究范围,不受理课题组自拟研究课题的申报。

3.申报方式和时间

请于3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党政办401室,电子版发送至kdrs@njmu.edu.cn.

三、课题类别和资助方式

2021年度人才发展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每项分别资助3万元、1万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结项后各拨付50%;资助经费仅拨付到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或社团)的银行账户,不拨付给项目承担者个人。对课题未能按要求结项的,不再拨付资助余款;对撤项的研究课题,将追回已拨付资金。经评审鉴定为特别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将视情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研究经费资助。

四、课题立项

课题立项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才办、市社科联共同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每个课题的申报情况和申报课题组的资质、学术水平、科研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各课题的承担课题组,并在连云港社科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予以立项。

五、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市人才办对课题研究成果有优先使用权,研究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注明“连云港市人才发展课题”字样。未经批准发表最终研究成果,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不予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再以立项名义公开发表。

联系人:李梓源,电话:80689519

附件1.2021年度连云港市人才发展课题申报选题.doc

    2.连云港市人才发展课题申报书.doc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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