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4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审核推荐,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李云行等58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8日-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人力资源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反映,电话:80689519、80689540。
附件:拟定人员公示名册.pdf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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