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考及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4      访问次数: 1017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学历提升工作,现将申请报考2023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师资、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教学管理等实际工作情况,有计划地推荐优秀教职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各单位应做好分批安排,总量控制。

二、报考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在职教职工,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的通知》(见附件2中比例要求审核后签署意见,于202211月18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1-2室)审批,电子版发至kdsz@njmu.edu.cn。请教职工提前做好规划,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学习管理等按照附件2执行 

四、本次申报审批的在职学历提升人员,经学院批准录取后,原则上为录取学校2023级春(秋)季入学报到学生,其他时间不在此审批范围内。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处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