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有师资劳动合同用工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对学院人才派遣制教职工有序进行劳动合同用工形式转变。客观评价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后,由原第三方人才派遣的劳动合同用工形式转为学院自聘人事代理性质,现组织开展学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考核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教职工岗位要求为依据,按照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符合、群众评议与部门负责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基本条件
1.考核对象:学院人才派遣性质,即与第三方“连云港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2.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在院工作期间能认真执行康达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操守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达到岗位职能要求,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好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与同事和睦相处;身心健康。
(2)自入职以来所有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自入职以来所有聘期内未曾出现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4)自入职以来所有聘期内未曾出现过“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
(5)最近两个聘期内未出现病假超一个月以上。
(6)从“连云港华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转“连云港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满两次及以上劳动合同签订。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劳动合同期内履职尽责情况。
四、考核结果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
1.合格:
自入职以来所有聘期内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师德师风合格;
最近两个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有开拓创新精神;技术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
2.劳动合同期内有以下(1)-(7)行为之一的,考核结果不合格,劳动合同暂缓变更:
(1)政治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涣散,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最近两个聘期内遵纪守法不到位,存在违纪或其他被约谈行为的;
(3)业务能力较低,缺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最近两个聘期内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行为,造成责任事故的;
(5)最近两个聘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拒绝接受工作任务的;
(6)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
(7)其他考核组织认为不合格的情形。
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变更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暂缓变更劳动合同用工形式。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各部门通知考核对象总结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申请表》报送所在部门。
(二)部门考核
各部门成立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以考核专题会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可线上进行),考核对象重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述职。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讨论、无记名投票,合格票数不过三分之二视为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考核不合格。部门考核过程须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上报学院人力资源处存档。
(三)学院审定
部门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汇总,经学院审定后安排后续合同转签工作。
六、考核要求
考核必须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考核对象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如有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对应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需向人力资源处报送专项报告。
七、考核日程安排
12月22日-12月27日各部门组织考核,12月28日各部门报送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结果,申请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会议纪要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处401-1室,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rs@njmu.edu.cn,联系人:苏应梅、熊悦,联系电话:80689513、80689518。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申请表.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变更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