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3      访问次数: 96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以下简称《支持计划》)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特教,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共遴选支持300名省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名额学院可推荐1名

三、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四、提交材料

)书面材料

  1.申报人推荐表(1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2.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2);

  3.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如学校未开展相关活动,不作硬性要求)、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经历、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⑦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二)电子材料

包括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申报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图像和声音要清晰,板书和PPT结合,教学和互动结合,常见视频格式)、申报人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有关附件材料(按目录顺序,pdf格式)。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3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2室),电子材料发至kdsz@njmu.edu.cn。

联系方式:0518-80689519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推荐表和汇总表.zip

 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