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关于评选首届教职工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6      访问次数: 1147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挖掘学院教职工践行师德师风的典型榜样,展现“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特开展康达学院首届教职工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教育理念,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参评对象:学院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师德典范,在职在岗、工作满2年以上的教职工。有特殊事迹的可放宽工作年限。

评选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二十名,评选师德师风先进集体五个。

三、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爱国守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尊重家长,关心集体,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校内外受到广泛好评。

3)坚持立德树人,关心爱护学生。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关心爱护学生,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为人师表,言行雅正,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坚守学术良知,遵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顾全大局,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5)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积极传播优秀文化,热心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6)综合表现优良,育人事迹突出。在事关学生安全、集体利益等重大事件关头,有突出优秀表现或长期奉献教学教育一线,有鲜活生动的育人事迹,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或社会及同事充分肯定。

2.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集体所在部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能够言传身教、率先垂范。集体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廉洁奉公,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工作勤奋扎实。

3)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在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自身特色,成绩突出,集体内教职工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书、为人师表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宣传等活动,严格考核、监督和奖惩制度。在师德师风建设和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效果。

5)集体内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没有发生过师德失范的行为,无违规现象。

四、评选办法

1.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按照“个人申报—>部门民主推荐—>组织评选—>教职工投票遴选—>学院评选—>党委会审定”的程序进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每个部门可民主推荐0-2名。

2.师德师风先进集体

按照“集体申报—>组织宣传部、人力资源处审核—>学院评选—>党委会审定—>公示”的程序进行。参评集体可以是教研室、科室及以上单位进行申报(建议集体人数不超过20)。

3.参评对象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将“一票否决”,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有关说明及奖励措施

1.本年度教师节前夕对评选出的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2.举办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先进集体的专题报告会,宣传师德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师德先进典范的模范带头作用。

3.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六、申报时间和评选要求

1.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填写《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1),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填写《师德师风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附件2)2023年7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及扫描件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邮箱:kdsz@njmu.edu.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0689519

2.评选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是推进学院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部门(学部)、党支部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院掀起弘扬师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3.候选人的事迹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拥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总附件.zip

 

组织宣传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