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康发〔2023〕16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3年首期“聚贤计划”人才工程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及条件按照《实施办法》执行。首期“聚贤计划”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83年1月1日、1988年1月1日、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首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8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不超过3个。
三、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业绩汇总表》,由所在学部、部门推荐,报人力资源处。每个学部在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最多推荐不超过2项。
2.资格审核和初审。人力资源处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并提交学院党委会审批。
4.学院审定。学院党委会对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培养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建议与成果积分表顺序一致),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业绩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请各学部、部门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业绩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学院人力资源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坤,电话:80689519,邮箱:kdsz@njmu.edu.cn。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