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 “聚贤计划”首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0      访问次数: 615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康发202316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23年首期“聚贤计划”人才工程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及条件按照《实施办法》执行。首期“聚贤计划”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8311日、198811日、19781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首期选拔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8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不超过3个。

三、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业绩汇总表》,由所在学部、部门推荐,报人力资源处。每个学部在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最多推荐不超过2项。

2.资格审核和初审。人力资源处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并提交学院党委会审批。

4.学院审定。学院党委会对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培养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建议与成果积分表顺序一致),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业绩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请各学部、部门于20231210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业绩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学院人力资源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坤,电话:80689519,邮箱:kdsz@njmu.edu.cn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