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访问次数: 229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申报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培养期内,已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且获得过相关项目资助的,不纳入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学院有2个名额

二、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资助举措和资助标准

1.“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聚焦我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对于领衔承担2023 年以来市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或在攻关团队中排名前列的、2023 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10—30万元项目资助。

2.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才申报项目,择优给予5—15 万元项目资助。

3.青年人才支持专项。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择优给予3—8万元项目资助,不限层次,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本培养期内,同一名人才最多给予一次项目资助,且与市“花果山 英才”双创计划资助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1)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2)。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3)。

5待学校确定人选后,申报人员“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人才工程”—“521人才 培养工程”—“521培养对象”—“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报送(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1)、2)、(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二)时间要求

请于510下午2:00将以上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1-2室),汇总表Excel发至邮箱:kdsz@njmu.edu.cn

联系电话:0518-80689519、80689530;联系人:张老师、程老师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45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