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7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现就《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下发,学院有两个名额可推荐,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阅读查看,具体见如下通知和附件

请申请人员,于5月30日前提交审核材料至行政楼40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dsz@njmu.edu.cn 联系电话:0518-80689519。

苏教师函〔2024〕1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