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关于调整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的通知》(南医大康人〔2024〕11号)精神,经过个人述职、部门考核、院务会审定,现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7日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处(葛菁,电话:0518-80689527,邮箱:kdlz@njmu.edu.cn)反映。
附件:康达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示.pdf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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