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要求,现将2025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3.优秀教学团队:1个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申报部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 标准遴选推荐。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三、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所在高校统筹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院视情况统筹。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汇总表(推荐表详见附件1 、2 、3,一式一份, 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 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及 Excel 电子版各一份)。
2.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 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经学院人力资源处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申报者于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2室),电子材料发至kdsz@njmu.edu.cn。(邮件标注主题)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8-80689519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