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学院自2024年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对图书、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工程、卫生等教师以外辅系列(含“以考代评”)进行了统一管理,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https://kdhr.njmu.edu.cn/2024/0614/c15865a266043/page.htm)、《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https://kdhr.njmu.edu.cn/2025/0625/c15865a287936/page.htm),并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订)》(南医大康发〔2024〕137号)文件指导下开展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人力资源处在2024、2025年职称启动工作政策宣讲会上专题进行过政策传达,但在近期工作中发现仍有部门未将辅系列职称申报要求传达到位,现重申相关要求如下:
1.请图书、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工程、卫生等教师以外辅系列(含“以考代评”)人员认真阅读《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订)》(南医大康发〔2024〕13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按要求提交申报表,经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及学院评审等多项程序后,再由学院向省相关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以考代评”考试)。因向外推荐时间可能与学院职称工作启动时间不一致,则需要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下一年度的各主管厅局的评审或考试(因2024年学院首次管控,2024年有部分老师申报当年评审或考试)。本年度人力资源处已经收到三名申报人材料,申报2026年对应主管厅局的评审或考试。
2.自2024年起由学院向外推荐的图书、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工程、卫生等教师以外辅系列(含“以考代评”)人员(含2023年及以前获取的资格证书人员),在其通过主管厅局的评审或考试后,由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聘任条件和岗位设置情况,决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自2024年起,未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及推荐程序的辅系列人员,不予考虑聘任,须从申报起开始完善程序。
4.学院人力资源处目前在对相关做法凝练拟形成《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文件,进一步规范图书、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工程、卫生等教师以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人员除满足相应主管厅局的评审(含考试)外,还需符合学院另行制定的条件标准。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