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考及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21      访问次数: 49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学历提升工作,现开展2026年在职学历学位提升申请报考及审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6年申请报考在职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工须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2025年版)》(南医大康发〔2024〕169号,附件1)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教育管理等实际工作情况,有计划地推荐优秀教职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各单位应做好分批安排,总量控制。

三、鼓励教学一线岗位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如确因个人发展申报攻读博士学位,须合理调配确保不影响本职岗位工作,遵守“原则上不得脱产”的规定部门正副职人员需结合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开展情况重申报,报考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服从部门及学院的工作统筹安排。

申请报考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在职教职工,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2025年版)》文件比例要求审核后签署意见,于2025年12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01-2室)审批,电子版发至kdsz@njmu.edu.cn。审批通过者待确定录取后脱产学习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在职学历提升备案表》(附件3)。请有报考计划的教职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规划,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次申请报考包括2026年初可能发布的思政博士专项计划,请参考2025年相关条件文件预先申报,后续不再补报。2026年初实际开展时若无合适报考学校请于正式报考前提出书面说明,则不占用年度申报机会。

、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学习管理等按照附件1执行。连续报考两年未录取的申请人,原则上暂停一年报考。

、本次申报审批的在职学历提升人员,经学院批准录取后,原则上为录取学校2026级秋季入学报到学生,其他时间不在此审批范围根据学院院务会要求,如有逾期申报者,不予补充审批,特此说明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