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第七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连委人才〔202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七期“521工程”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康达学院学院全职在职教职工。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支持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和市级相当层次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市“521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二、选拔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资格条件。第一层次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50周岁以下入选比例不低于15%;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比例不低于20%;第三层次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35周岁以下比例不低于30%。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类别
1.科技研发类(学院可推荐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1人,共2人)。面向全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连省属高校、市属(管)大中专院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和重点平台选拔。人才需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等方面工作。
2.教育教学类(学院可推荐第二层次3人,第三层次5人,共8人)。面向市教育局、在连省属高校、市属(管)大中专院校、市属中小学、县区(功能板块)所属学校等教育教学领域相关单位选拔。人才需围绕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3.医疗卫生类(学院可推荐第一层次1人,第二层次3人,第三层次7人,共11人)。面向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属医院、县区(功能板块)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领域相关单位选拔。人才需聚焦全市卫生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主要从事临床医疗、医学科研、卫生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申报人请在2026年2月27日前将以下附件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1-2办公室,附件材料包括: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0689519。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kdsz@njmu.edu.cn。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