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8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63号)《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8﹞2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南医大康发〔202316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细则(2024年版)(南医大康发〔20248)等文件精神,现就青蓝工程、院聚贤计划及引进的博士人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2.康达学院“聚贤计划”培养对象

3.2018年、2019年引进的博士人才。

二、考核形式

人才工程考核采用现场汇报答辩考核形式;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培养对象进行5-8分钟的PPT成果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双入选的培养对象合并汇报,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引进人才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汇报及考核内容

(一)期满考核内容

2023年度入选的培养对象对照《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考核三年培养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二)中期考核内容

2024年度入选的培养对象对照《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考核近两年培养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等。

四、“聚贤计划”培养对象汇报及中期考核内容

培养对象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报告》,考核近两年培养期内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等。

五、引进人才考核内容

引进人才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期满考核表》,考核协议期内师德师风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等。

以上考核对象,凡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

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

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

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

六、填报材料要求

1.“青蓝工程”中期和期满考核填报《2026年度人才考核目标任务及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期满考核表》(附件2);

2.“聚贤计划”年度考核填报《2026年度人才考核目标任务及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报告》(附件3);

3.引进人才期满考核填报《2026年度人才考核目标任务及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期满考核表》(附件4);

4.培养期内/协议期内目前已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主要论文论著代表作(培养期内发表论文的中国知网查询目录)等复印件(装订成册1套,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需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5.以上材料已于4月中旬通知报送,请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完整者及时报送人力资源处人才工程交师资办;引进人才交综合办考核当天汇报PPT请命名为“姓名人才考核汇报.ppt”512日前报送至:kdsz@njmu.edu.cn。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8-80689519

七、考核评审会时间

5月中旬,具体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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