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6〕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审核、人力资源处复审,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窦豆等33人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2日-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人力资源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80689519、80689540。
附件: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信息.xlsx
人力资源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