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七期“521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5﹞1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市主管部门评审,现对医疗卫生类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申报类别 | 部门 | 姓名 | 拟推荐层次 |
1 | 医疗卫生类 | 基础医学部 | 王胜洁 | 第一层次 |
2 | 基础医学部 | 许瑾 | 第二层次 |
公示时间9月2日—9月8日,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联系电话:80680733;或向康达学院人力资源处反映,联系电话:80689519。其他类别与拟推荐第三层次人选将另行择期进行。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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