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连云港市第七期“521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连委人才办﹝2025﹞1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市主管部门评审,现对科技研发类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申报类别
部门
姓名
拟推荐层次
1
科技研发类
药学部
李洪雷
第三层次
公示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人力资源处联系。其他类别与拟推荐层次人选将另行择期进行。电话:80689519;联系人:张老师。
人力资源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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