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第二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0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更好对接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持计划,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院建设,学院于2023年发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实施办法》(南医大康发〔2023〕161号)文件,首期入选的7名培养对象申报省市级人才工程成果显著。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期“聚贤计划”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及条件按照《实施办法》执行。本期“聚贤计划”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86年1月1日、1991年1月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本期选拔原则上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3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不超过6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不超过2个。

三、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人才工程“聚贤计划”业绩汇总表》,由所在学部、部门推荐,报人力资源处。每个学部在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最多推荐不超过2项。“聚贤计划”首期培养对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优先申报高一层次或团队。

2.资格审核和初审。人力资源处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推荐的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并提交学院审批。

4.学院审定。学院院务会对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人选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培养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

5.发文入选。入选后培养对象目标任务中必须包含入选(或视同入选)高一级人才工程个人或团队的内容(如有限报则在当前省市级人才工程培养期结束后两年内完成高一级申报并入选)。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7年3月期间入选或取得的人才称号不得纳入本期培养目标(含2026年连云港市“521工程”入选结果等)。

四、有关要求

1.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建议与成果积分表顺序一致),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业绩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请各学部、部门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第一、二层次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业绩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学院人力资源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0689519,邮箱:kdsz@njmu.edu.cn。

总附件.zip

人力资源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