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1      访问次数: 1286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奖励绩效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苏人发〔1998〕96号)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南医大康发〔2016〕69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我院正式在册在岗的教职工。

2018年7月1日以后新入职教职工、按规读研及休产假等不在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等次

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全院教职工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5%。

集体: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全院参加考核部门数的15%,良好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部门的25%,教学与行政部门分类考核。

自今年起,试行“优秀”“良好”等级名额指标积点制管理。即名额指标取整计算,每满1个积点为1个名额,剩余指标积点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各部门积点累计工作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详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因岗位变动,现调整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考核监督办公室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前德  张鸿来

成员:陈 龙  王 磊 郭继成 顾模进

     张蓓蓓 谢 坤  时  潘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胡 亮 何淑通 毛 曦 王宝乾

3.绩效考核监督办公室成员名单:

  程 月 赵新艳

(二)考核程序

1.中层干部以下个人考核

各单位自行成立年度绩效考核评议组,由正、副主任组成,组织实施本部门个人考核工作。

个人对照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或述职,并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业绩表(根据不同岗位填写相应表格)。部门考核评议组组织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同时开展民主测评。评议组综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及平时工作情况,初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并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交院绩效领导小组审定。

2.中层干部考核

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部门人员民主测评(40%)、中层干部述职互评(30%)、院领导综合评议(30%)三个部分共同组成。

中层干部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撰写年度主要工作业绩简述(不超过200字,用A4纸打印即可)。中层干部先在本部门总结,并由部门人员评分;后在中层干部会议上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政办公室统计汇总结果后,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院领导考核

院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另行安排。

4.集体考核

集体考核另行安排。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1日至 2018年12月27日个人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表》,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填写其他相应表格。

2.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各部门组织考核,确定等次。

3.2018年1月5日前各部门需将初评结果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汇总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集体年度业绩表》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dzb@njmu.edu.cn)。

4.2018年1月8日前召开学院中层干部会进行中层干部述职互评、院领导综合评议,以及对集体考核进行投票。

5.2018年1月10日前对各部门评议结果进行审定、对集体进行考核。

6.2018年1月11日~14日绩效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无异议进行奖励绩效发放。

五、其他

1.考核前,各单位需组织召开考核动员会议。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教职工考核思想动员工作,下发考核安排,同时将具体考核时间报至党政办公室。

2.部分人员考核安排明确如下: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由学生工作处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编制在附院工作人员要求参加述职,并纳入所在部门考核;身兼多职者只参加主岗位的考核;部分督导组专家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3.请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出现的严重教学事故、管理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

4.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合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

5.学院中层干部传阅党政班子成员年度小结并进行无记名测评,结果报理事会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按规、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院绩效考核监督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如有疑问请致电党政办公室孙艳:0518-80689516、秦郡泽:0518-80689513。

附件:附件1 优秀、良好等次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测评标准.docx

               附件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含填写说明).docx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表.docx

               附件5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汇总表.docx

               附件6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集体年度业绩表.docx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